历史官职 > 都教头 宋朝军吏名。神宗时置,选武艺精强者为之,位在教头之上。 军吏名。宋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神宗令“殿前、步军司见在营兵各置都教头,指教弩手五指挥,弓手十指挥,枪刀标排手五指挥,各选一人武艺高强者奏差。”其地位高于教头,神宗时并规定对都教头实行“仓法”。所谓仓法是对吏人颁发或增加俸禄,同时又规定对贪赃者处以重刑的规定。可见都教头仍属于吏人之列。参见“教头”。 都教头相关 副都尉副都御史副校尉副监副监理官副监督副部署副宰副通赞官副理副理问副理事官副笺副领副领事副率副谒者副尉副掌果副掌盖副税务司副盟长副催长副催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䞂 每日一成语:亡在旦夕 每日一词语:調燭 每日一诗词:梅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