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都社正 南宋忠义巡社职名。高宗建炎元年(1127),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令民自相团结。每十人为一甲,设甲长一人; 每五甲为一队,设队长一人; 每四队为一部,设部长一人; 每五部为一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人; 每五社为一都社,设都社正、副都社正各一人。绍兴元年(1131)罢。 都社正相关 刑事司监狱司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司法储材馆新监狱典狱长看守长教诲师监狱教师看守分监长陆军监狱典狱海军监狱监狱长特别法庭平政院院长平政院评事书记处都肃政史肃政史司法院院长司法院副院长最高法院院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𢑨 每日一成语:千古绝唱 每日一词语:後起之秀 每日一诗词:恭陪郊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