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小三法司 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相对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而言。凡在京重大案件,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由三法司堂官再行会审。此制于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废。 小三法司相关 陆军部审计处计长军学处咨军处陆军总长陆军次长副官处副官长军衡局军医局军法局军学局军务局军械局军需局军务司军械司军马司陆军检阅使航空司令部海军部统计处海军总长海军次长军政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𣡺 每日一成语:尖头木驴 每日一词语:砲仗 每日一诗词:和陶渊明拟古(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