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钦天监官散官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郎。十四年罢。俱改从品级授以文散官。 钦天监官散官相关 地方审判分厅地方检察分厅地方法院地方法院院长地方法院分院地方法院分院院长村息讼会令曹御史印曹御史供曹御史尉马曹御史乘曹御史治书曹御史课第曹御史十三曹御史十曹御史持书执法三台、五都侍御史监搜御史检授御史柱下令御史中丞从事知公廨侍御史知弹侍御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𩍩 每日一成语:镂金错采 每日一词语:行功 每日一诗词:偈倾一百六十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