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削爵 因罪削减爵位。汉朝削爵多指诸侯王、列侯。《汉书·王子侯表》: “(祚阳侯仁)初元五年坐擅兴徭赋,削爵一级,为关内侯。” 即削去爵位,为官员降罚方式之一。《睡虎地秦皇竹简·为吏之道》中指出,战国时期已用“五善五失”考课官吏,若有一失, 即可能被削爵; 其所犯过失若为犯上,还得被处以死刑。 削爵相关 县兵曹司兵佐县骑曹县塞曹县尉曹狱掾史县司空县工师县监工将作吏邮亭掾县道桥掾主泊山史堰官主鱼吏守黄柑吏劝农吏油库吏县市掾县市长县市令县市佐县市史县市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𫂆 每日一成语:商山四皓 每日一词语:乡巴佬 每日一诗词:乙巳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