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指省 清朝任官方法之一。又称加捐指省。根据捐纳制度规定,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不等抽签分发,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称为指省。 清朝可以用钱买官,在买到官员资格后,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等候就职),就再花一笔钱买得到某省去候补的资格,称为指省。 指省相关 威定总管威信总管威胜总管威捷总管威烈总管威毅总管威震总管威略总管威果总管威勇总管威捷军钤辖轻车校尉轻重九府轻骑校尉下骨都骨鲠之臣美御美俗使者首揆首都警察厅养马士总章总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𪷍 每日一成语:舍己为人 每日一词语:坠亡 每日一诗词:雨后有月江上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