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指省 清朝任官方法之一。又称加捐指省。根据捐纳制度规定,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不等抽签分发,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称为指省。 清朝可以用钱买官,在买到官员资格后,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等候就职),就再花一笔钱买得到某省去候补的资格,称为指省。 指省相关 承华厩承禄署承审员承华监长丞承应小底局承运库大使承发司管勾典城典郡典签(籤)典牧典礼典籍典设局典药局典饮局典属国丞典属国候典农纲纪典弩都尉典试委员会典属国都尉宝藏局宝章阁学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𪣝 每日一成语:鹤算龟龄 每日一词语:密楊 每日一诗词:偶成梅咏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