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封驳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清朝沿此名义,并无其实。 皇帝有失宜的诏命,封还而驳奏,称为封驳,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见《旧唐书·文宗纪》。 封驳相关 右司隶寺右司政右司徒右司副右司谏右戎卫右戎卫大将军右戎卫将军右戎昭将军右寺右西曹右西章帅右执法右执法郎右匡政右至义右至灵右夷离毕右师右光禄右光禄大夫右当户右牝令右牝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𢽜 每日一成语:文人雅士 每日一词语:开迈 每日一诗词:送彭仲讷往合肥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