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城门吏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康熙十三年 (1674) 设。初名“城门校”,后改称“城门吏”。正七品,掌司门禁,稽察出入之事。额设满洲十八人,守内九门,每门二人; 汉军七人,守外七门,每门一人。 官名。城门吏初名城门校,清朝设此官,为步军统领衙门的属官,正七品,位次城门领,掌管城门开闭。见《清史稿·职官四·步军营·统领》。 城门吏相关 盗门不得入仕出身与流品对于任官的限制对于犯赃者的任官限制对于犯罪者的任官限制亲丧未葬不许入仕对于充任外官的限制对伎术官任官的限制因名讳而限制任官南北互调任官的民族限制察访课殿最五善五失京房考课法都官考课七十二法五条课郡县法六条课太守县令法三等黜陟法司考校考二十七最九等考第四等考第历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𢉢 每日一成语:晨昏定省 每日一词语:濞濞 每日一诗词:七绝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