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经制使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官名。宋置,掌经制东南财赋。见《宋史·职官七·发运使》。 经制使相关 战国诸郡三十六郡四十郡侨郡双头郡十三州十二州三州四州十九州侨州郡县双头州郡望紧雄上州中州中下州下州散州十道五京道宣慰司道一等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𫟲 每日一成语:顺我者生,逆我者死 每日一词语:鄉飲 每日一诗词:夜游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