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审理所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置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 审理所相关 邺县令临漳县令成安县令邺部尉临漳部尉成安部尉并州刺史雍州牧万年令大兴令三京府京兆牧太原牧三都府尹太原尹三都少尹府录事祀祭使书院使行营计会使赤县令河南令太原令晋阳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𠖔 每日一成语:开基立业 每日一词语:楼辇 每日一诗词:庆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