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法制院参事相关 都司卫所的疆土管辖特别行政区绥远特别行政区域热河特别行政区域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域川边特别行政区域东省特别行政区威海卫行政区地方外蒙古西藏市普通市特别市省辖市院辖市族尹乡遂组织乡学乡校族党室乡帅县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𣩧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僧残 每日一诗词:禹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