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师消防队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外勤处。 京师消防队相关 吏部司选部承务郎尚书左选郎中尚书左选员外郎尚书右选郎中尚书右选员外郎侍郎左选郎中侍郎左选员外郎侍郎右选郎中侍郎右选员外郎主爵司主爵承务郎判司封司司勋承务郎判司勋司考功承务郎判考功司吏部架阁库题稿房都书科求贤科开设科缺科册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𠮰 每日一成语:蠹国殃民 每日一词语:遗育 每日一诗词:次胡潜父先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