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师消防队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外勤处。 京师消防队相关 地籍处地价处地权处新闻局水利委员会管理英国退还庚款董事会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财政委员会盐政改革委员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中国航空建设协会总会县政计划委员会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水陆运输联合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长首都建设委员会首都建设委员会主席大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导淮委员会导淮委员会委员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𥢊 每日一成语:从容有常 每日一词语:热闪 每日一诗词:香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