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师消防队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外勤处。 京师消防队相关 司刑寺卿司刑寺少卿大理寺监大理寺评大理寺评事评事史大理寺司直司直史大理寺主簿大理寺录事知法大理寺左右寺正大理寺左右寺副大理寺狱新开狱司宪上士、中士、旅下士小刑部上士、下士司刺上士、中士乡法上士、中士遂法上士、中士稍法上士、中士县法上士、中士畿法上士、中士方宪上士、中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𤈢 每日一成语:定省凊温 每日一词语:宗官 每日一诗词:题吴门颜氏敬享亭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