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巡警公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宜。 巡警公所相关 翼军校尉翼缺翼领翼尉孺人孺子鞮氏藩台藩司覆囚使覆考官覆实司瞽瞽史瞽师瞽矇曜武将军曜锋将军矇(蒙)瞻人郎嚣尹酂酂长酂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𦩕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情見力屈 每日一诗词:送昼公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