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露台不为 《史记.孝文本纪》:“尝欲为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账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 封建统治者当中有明智与昏庸,廉明与穷奢的区别。但封建皇帝的小恩小惠小廉小德,都是为了粉饰自身,缓和阶级矛盾的一种需要,是表现其阶级本质的水上浮沤。 “露台不为”是宣扬封建统治者“廉明简朴”的典故。 宋.陆游《僧庐》诗:“露台百金止不为,尚愧七月周公诗。” 露台不为相关 烧犀观火烧琴煮鹤烧砚烧祆庙烧缸地热不因人热可炙手热手烹不能鸣烹功狗烹犬藏弓烹狗烹狗藏弓烹琴鹤烹蛇烹鱼烹鲜烹鲤烹鲤得书烹鲤鱼烹鹤烽候悦妇人焉乌焚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𤽢 每日一成语:赃汚狼籍 每日一词语:穴宅 每日一诗词:章华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