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锥刀之末 《左传.昭公六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末:尖儿。“锥刀之末”比喻微小的利益。后因以“锥刀之末”为微小利益的典故。 唐.李延寿《南史.任昉传》:“竞毛羽之轻,趋锥刀之末。”《明史.齐之鸾传》:“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乃至竞锥刀之利,如倡优馆舍乎?” 偏正 比喻小事、微小利益。语出《左传·昭公六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杜预注:“锥刀末,喻小事。”《南史·任罍传》:“竞羽毛之轻,趋~。”△贬义。多用于描写微小事项。也作“锥刀之利”。 锥刀之末相关 卫叔卿卫武公为五斗谋为渊驱鱼 为丛驱爵未卜未成一箦未封侯未掘双龙未死灰未死如九泉未央未央宫畏垒之材畏牺蒙庄渭滨千亩渭滨坐钓渭城歌渭水泾流渭阳诗遗剑遗巾帼遗鲤遗下女蝟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𧳥 每日一成语:怀铅提椠 每日一词语:弗与 每日一诗词:游九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