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赐环召还 《荀子.大略》:“绝人以玦,反绝以环。”杨倞注:“玦如环而缺,肉好若一谓之环。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绝,皆所以见意也。” “环”与“还”谐音,“玦”与“绝”谐音,帝王常用环与玦表示对罪臣的召还或永不召还。后遂以“赐环”为被放逐之臣赦罪召还的典故。 唐.张说《出湖寄赵冬曦》诗之二:“湘浦未赐环,荆门犹主诺。” 赐环召还相关 钟繇字钟闻饭后钟隶钟非饭钟鱼钟鲸钟鸣漏尽钟鸣漏晓钟鸣饭钟鸣鼎食钟鼎钟鼓不为乐钟鼓馔玉钧乐钧吹钧天钧天丝竹钧天乐钧天九奏钧天仙乐钧天声钧天奏钧天妙乐钧天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𠧰 每日一成语:门外万里 每日一词语:攳枝 每日一诗词:踏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