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三曹对案 主谓 三曹,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证人。对,对质。案,案件。审案时原告、被告和证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质。《红楼梦》28回:“一个偷情,一个寻拿,拿住了~,我也无回话。”△用于法庭审案程序。→三头对案 三曹对案相关 请自隗始肉袒面缚麦秀悲殷桐叶封弟一时之利会稽之耻卧薪尝胆狗烹弓藏目论赵氏孤儿一狐之腋长平坑赵贫贱骄人文侯轼闾照乘之珠闻韶忘味天未丧斯文招摇过市长沮桀溺吾道非韦编三绝弟子三千孔子泣麟鸿鹄之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𨴂 每日一成语:振景拔迹 每日一词语:共抎 每日一诗词:园中杂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