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虞人箴 《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箴》如是,可不惩夫?”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 虞人,周代掌管山泽、田猎的官员。周太史辛甲命百官作箴词。虞人作箴词劝诫周天子不要耽于畋猎而不顾国家。后用为谏止打猎的典故。 唐.白居易《寄唐生》诗:“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 虞人箴相关 谷口隐谷号愚谷名愚谷城授策谷城文谷底白驹谷量谷陵谷驹豆分瓜剖豆粥豆粥芜蒌豆萁之喻豆萁才豆萁煎豆萁煎逼豆萁燃豆萁燃豆豆萁相煎豆萁相煮豉下湖莼豉化莼丝豕亥豕亥鱼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𪆼 每日一成语:机巧贵速 每日一词语:橫路 每日一诗词:放榜後次韵毛守见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