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分损谤议 并列 同受别人的非难,同担责任。《左传·宣公十二年》:“随季曰:‘楚师方壮,若萃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多用于人的品性方面。 分损谤议相关 献可献可替不献周郎献子虚献扬雄赋献替献替可否献果献楚献爵献玉献玉人献玉和献琛献璞献璞和泣献甘泉献白豕献荆献豕辞辽献赋献赋雄献长杨赋猴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𤓯 每日一成语:夜月花朝 每日一词语:寸陰若歲 每日一诗词:夏日荆渚书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