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盖棺事方定 《晋书.刘毅传》:“丈夫盖棺事方定。” “盖棺事方定”,是说一个人的功过是非,只有到生命终了时,才能作出全面正确的结论。后用为最后做出结论的语典,又凝缩为“盖棺论定”的成语形式。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七《病起书怀》:“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盖棺。” 《明史.刘大夏传》:“人生盖棺论定,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 盖棺事方定相关 拾萤拾青拾青紫拾青紫如地芥持寸莛持布鼓过雷门持斧翁持杯擘蟹持汉节持竿辞汉持筹持管窥天持紫荷持荷持螯持螯下酒持螯呼酒持螯手持螯把盏持螯把酒持螯拍浮持螯狂吏持蟹持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䟈 每日一成语:堕罗钵底 每日一词语:抚稚 每日一诗词:远老自和前诗再寄复次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