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行不苟合 苟:不正当。行为正直,不和人同流合污。汉.荀悦《汉纪.高后纪》:“建为人口辩,初名廉直,行不苟合。”唐.张说《齐黄门侍郎卢公神道碑》:“清明虚受,磊落标奇,言不诡随,行不苟合,游必英俊,门无尘杂。”亦作“行不苟容”。《晋书.刘毅传》:“毅方正亮直,介然不群,言不苟合,行不苟容。” 主谓 行为正直,不随便附和别人。《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平原君为人辩有口,刻廉刚直,家于长安。~,义不取容。”△常用以指人的性格。也作“行不苟容”。 行不苟合相关 不耻下问三思而后行文质彬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愤不启发愤忘食三人行,必有我师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任重道远待价而沽循循善诱后生可畏夫人不言,言必有中过犹不及克己复礼成人之美察颜观色名正言顺欲速则不达言必信,行必果斗筲之人怨天尤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䝩 每日一成语:闲情逸志 每日一词语:猾恶 每日一诗词: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叶公诸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