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笞杖徒流 笞:用竹板或荆条打人的刑罚。杖:用木棍打人的刑罚。徒:服劳役的刑罚。流:流放、充军。旧指死刑以外的四种刑罚。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 并列 用竹板或荆条打,用木棍打,服劳役,流放充军。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元·张养浩《双调·雁儿落兼得胜令》:“往常时狂痴,险犯着~罪。”△用于刑罚方面。 笞杖徒流相关 历历如绘历朝圣训历精图治历落嵚崎历阶而上厉志贞亮厉精求治厉行节约厘奸剔弊李下无蹊径李白桃红栗栗自危沥血剖肝沥血披心沥血披肝澧兰沅芷理冤擿伏理冤释滞理固当然理所不容理枉雪滞理胜其辞砺世摩钝砺兵秣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𦥘 每日一成语:挺膊子话 每日一词语:料兒 每日一诗词:虏廷感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