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生杀之权 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汉 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明 刘基《蛇蝎》:“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杀之权。” 见“生杀予夺”。鲁迅《而已集·读书杂谈》:“往往有人误以为批评家对于创作是操~,占文坛的最高位的。” 生杀之权相关 东篱美人东西南北人东观之殃东观续史东观著书东邻女东里先生东野毕之御东门忧东阁东阁不得窥东阳布仁东阿之治东陂田东陵瓜东风压倒西风东风射马耳东飞伯劳西飞燕东食西宿两京春荠两岐歌两戒两楹奠两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𪩖 每日一成语:井臼亲操 每日一词语:严制 每日一诗词:感寓(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