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声罪致讨 声:宣布。致:表达。宣布对方的罪行并进行讨伐。语本《国语.晋语五》:“大罪伐之,小罪惮之……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 并列 声,宣扬。致,表达。宣扬对方罪行,发动对其讨伐。形容公开宣战。语本《国语·晋语五》:“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用于军事、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对立行为。→兴师问罪 声罪致讨相关 自始至终自媒自衒自寻短见自崖而返自弃自暴自得其乐自愧不如自愧弗如自成一家自成一格自我作古自我作故自我得之,自我捐之自我解嘲自我陶醉自投于地自投罗网自掘坟墓自救不暇自树一帜自欺欺人自然而然自甘堕落自甘落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𪻨 每日一成语:黑古笼冬 每日一词语:快班 每日一诗词:沁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