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以刑致刑 致:招致。指对罪犯量刑过轻,则百姓无所畏惧而频频犯法,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商君书.靳令》:“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偏正 刑罚过轻,使罪犯无所畏惧,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商君书·勒令》:“罪重轻刑,刑至事生,此谓~,其国必削。”△贬义。用于法制方面。↔以刑去刑 以刑止刑 以刑致刑相关 瑶草琪葩窈窕冥冥耀目晶光耀眼争光耀眼锃光耀祖光宗耀祖荣宗药石无功药石无效药笼中需要害之处要死要活要言不繁谣诼诬谤遥亘千里遥以心照遥呼相应遥荡恣睢遥遥在望遥遥相望遥遥领先邀功讨好邀功请赏夜不成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𣦖 每日一成语:屏气慑息 每日一词语:度数 每日一诗词:病目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