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杖家 《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后因以“杖家”代称五十岁。清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九:“〔刘钟宛〕国初以秘书院学士抚山东,旋晋秩工部侍郎,告归八年,方值杖家之岁。” 杖家相关 佳丽地佳兵不祥佳城郁郁佳气使乎使典相国使功不如使过使君取饮使星入蜀使船如使马侍中口臭侍车供帐依刘依斟流彘依样画葫芦依梁冀依马磨侧帽侧弁侧身修道侨札之分侨肸侩牛自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𩤖 每日一成语:惟利是趋 每日一词语:植耳 每日一诗词:苏道祖书简帖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