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大杀风景 源见“烧琴煮鹤”。原指损坏美好的风光景物。后泛指败人兴致,使人扫兴。鲁迅《书信集.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大杀风景,游人似乎也少了。” 述宾 大大破坏美好的景致。常指在欢乐的场合,出现使人扫兴的事,败坏了大家的兴致。鲁迅《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游人似乎也少了。”△贬义。用于描写败兴之情状。→败兴而归 焚琴煮鹤←→尽欢而散 锦上添花。也作“大煞风景”、“大煞风趣”。 大杀风景相关 蓍簪不忘蓟训历家蓼莪蓼菜成行蔡伦作纸蔡侯纸蔡顺分椹蔽月羞花薪桂米金薰以香自烧薰莸不同器薰莸异器藜雚不采藩篱之鷃藿食虎卑势,貍卑身虎生而文炳虎而冠虎视眈眈虎豹不外其爪虎豹之文虎豹驹有食牛之气虎负隅虚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䊾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怯怯羞羞 每日一诗词:雷塘晚归